1.非市场决策与市场决策有何不同?
我理解市场决策是在一定的市场机制条件下,比如市场经济下的价格机制,参与者,即消费者和供给者根据理性、自利的假定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求解满足自身效用或利益最大化的函数。同时,参与者的决策反过来会影响到价格,价格的变化可以调节资源的分配。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每个参与者只需要考虑到自身利益就能够使得整个社会的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不过,这仅适用于对于纯私人物品进行交易的决策。如果存在公共物品,就会发生逃票乘车现象,从而仅仅依靠市场决策是不能够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的,这样的话就不能仅以个体利益为目的,而需要以整个社会的总体利益为目的来进行决策。而市场机制是建立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之上的,所以需要一个超越市场机制之外的主体来做出这种决策,这种决策是不依赖于市场的非市场决策。在现实中扮演这个角色的机构就是政府。
同时,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也说明,当一个囚徒做出个人决策时有时候会比进行合作做出集体决策时的结果要差。也说明集体决策存在的必要性。他们合作的同时也放弃了在这个游戏规则下按照个人理性来做出决策。
总的说,我认为市场决策是在给定的机制规则条件下,个体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来做出决策,而非市场决策是在现有的机制下无法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而只能通过其他方法来达到这一目的。这一方法是超越市场规则的非市场手段。
2.如何理解公共选择是一种非市场决策的理论?
Muller给公共选择下的定义: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即利用经济学的某些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政治科学的某些现象。
主流经济学中把政府当作完全利他主义的,像神一样的外生变量。而实际上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与经济活动中的人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假定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是利他主义的是不符合实际的。于是便产生了将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应用于政治活动中的人的假定。同时,假定政府是为了社会整体利益来做出非市场决策的机构。(错误,政府不是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做非市场决策的,这条连假设都不能算。)这样,从事政治活动的理性的个人,和同政府做出非市场决策的目的之间会产生矛盾。公共选择理论便是一门用来解释这种偏差带来的实际影响,或者设想如何创造一种机制能够使得政府做出最优的非市场决策。
然而,现在还没有一种方法能够创造这样一种机制。
根据Arrow的研究,社会总体利益或者社会福利函数本身是不存在的,由于每个人的个人偏好都是不同的,所以不能由个人偏好简单加总得到一个社会偏好。于是,什么对于社会是最好的都无法确定,也就谈不上作社会利益最优化的非市场决策了。
而投票理论中的多数票规则也不会带来使得每个社会成员都得到好处的,因为投少数票的人是会受损失的。而假定只有一致性规则才能带来帕累托最优。同时,为了实现社会福利提高而进行投票的成本也需要考虑。
政党理论和压力集团理论都是对现在西方政治现象的很好的描述。而无论是哪一种都存在效率损失。
我认为就像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不存在一样,一个能够完全做出社会利益最优化的非市场决策的政府也是不可能存在的的。
修改:红色部分删去
黄色背景部分为新加内容
一个简单的定义错误:政府是做非市场决策的机构,但目的不是社会利益最优化的。由于多年来生长于SwCC的溺爱下,便习惯性的将政府当作是为了做出社会利益最优化的机构了,然而,这不是真相,也不是公共选择理论中的一条假设。于是,在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