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介绍:近日,哈尔滨市六名警察打死人的新闻事件颇能吸引人眼球。10月11日,哈尔滨一酒吧门口发生斗殴,6名身着便装的警察和4名体育学院刚毕业或将毕业的青年斗殴,导致一名青年死亡。一方是六个人,全都是警察,另一方是四个普通的年轻人。更重要的是,其中一名22岁的大学毕业生在这次事件中丧生。
小编观点:乍一听,6名警察打死人,被打死的还是学生,不由让我们浮想联翩,义愤填膺。随后便想,这是一起性质多么恶劣,骇人听闻的事件啊。警察就是保卫我们安全的人,竟然将学生群殴致死,相信绝大多数刚听闻此事件的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感觉。可随后,看完整个事件当时发生时的监控录像,不由让很多人转变了态度。监控录像显示,死者就跟疯子一样对警察反复挑衅和伤害,在一再的忍让之后,才集体还击导致死亡。在此事件发生之后,各方也开始对这次事件中熟对熟错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战。究竟这哈尔滨的六名警察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致死呢?
李晓亮:哈尔滨警察打死人的未竟之问
以目前的信息,公众很难完整还原那天晚上夜幕下的罪恶。只是,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必须有人负责。在信息不完整,案情不明的情况下,公众的疑问也不会完全消散,争议还会继续。在视频发布后,现在舆论导向有所转变,但转变是建立在目前掌握的信息基础上的。有网民就此提出疑问,现在的信息是否完整,两段视频有没有被人故意剪辑处理?还有网友质疑,从监控视频来看,警察为何驾驶无牌车?当时车速是否过快,是否存在酒后驾车?而那6名警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坊间也存在着激烈争议。
吴皓:媒体为何强调哈尔滨的警察打死人
在网上浏览了一下,关于这一事件的报道,很多媒体几乎都在标题中突出了“警察”、“打死”这些字眼,有的还表明了这青年的身份“大学生”。不看具体新闻内容,单凭这几个有倾向性的词,足以使这个事件具有爆炸的轰动效应,而且还巧妙引起了对死者的同情和对“警察”这一职业的民众情绪。比如笔者,在看到这次事件的新闻标题的第一眼时,最初在脑海里闪现的是几个穿制服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对一位无辜的大学生拳打脚踢,导致他死亡的场面。然而在看到具体的新闻内容和现场录像时,才发现具体情形与自己的猜想相去甚远。由此可以看出,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何等了不起。
刘治良:网民为什么开始同情警察了
偌大的中国,一年下来斗殴致死事件相信不在少数,而偏偏此次事件炒得风生水起,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当事双方的身份。然而其实,林某已经毕业,不再是大学生,6个警察也不是在执行公务,都是便衣,所以我更愿意说是“富家子和公职人员的暴力碰撞”,因为双方都很有分量,所以碰撞得激情非常、火花四溢。不管怎么说,死者已矣,有机玻璃制品生者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从中吸取到个人在社会中生存的经验和教训:比如为富者怎么教育子女,比如公职人员怎么严于律己,比如怎么缓和拉近社会的贫富矛盾和差距,比如冲动是魔鬼。
晓宇:别拿身份当满足正义感的画皮
一个在灯红酒绿中荷尔蒙无原则上升并带来血腥的斗殴事件,除了围观之外,又能如何?纵然围观的人再有正义感,也不过是像拳击中的裁判,数数点数,还有多少是非可供评判?茫茫人海,纷扰不尽,用一句阅尽沧桑的话来说,看得久了,人也就散了。想起前不久1291次列车上列车长绑死有狂躁表现的乘客一事中看客们的围观,如今热闹之下,备觉凄凉而又索然无味,恍如帘子底下听人笑语,看客的沉默与看客的热闹,于事何益?看客更多了,也未见得是好事。
魏金辉:哈尔滨六警察的囚徒困境
哈尔滨六警察均不承认自己打死人,那么谁打死了林松岭?这显然是一个悖论。这个悖论的产生,源自博弈论中的一个经典案例——囚徒有机玻璃制品困境。囚徒困境所反映的深刻问题是:当个体都做出有利于自己的“理性”选择时,结果却是集体的非理性。如果两个囚徒都选择抵赖,各判一年,显然比都坦白好。由于此次涉案者均为警察,他们深谙囚徒困境中个体理性坦白的严重后果,于是,集体理性综合最优的选择:一起抵赖,都不承认自己打死人。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一集体理性选择的结果如此荒诞不经,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