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民主和专制下选举和决策之比较
凤鸣重楼
(一)选举:
1、选举的公正性:民主政治下,操纵选举要贿选多数选民,一般一张选票几百元,一个城市通常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如果要贿选20%的选民,即需数百万到数千万甚至上亿元不等;而专制政治下要操纵选举,一个城市只需要贿赂几个主要最高领导,几十万到百万基本够了,贿选成本比民主政治低得多。
2、选举监督情况:民主下,要贿选多数人,次数越多越容易曝光,贿选更不容易操作,这是民主政治参与的广泛性和累积性决定的;专制下权力高度集中于几个领导人,公众知情人少,贿选更为隐秘,曝光更难,制度腐败一般积重难返。
3、贿选受益者:民主下,贿选受益者为多数公众,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而专制下受益者为几个高级官员,饱了私囊。
4、其他因素:除贿选外,民主下,候选人声望和魅力很重要,声望和魅力越高,越不容易被贿选影响;而专制下,候选人和领导关系好坏更多决定着选拨结果。
(二)决策:
1、决策质量:由于搜集事实分布的广泛性和逻辑方法的复杂性,真理的发现者通常随机分布于公众中,而很少是确定的几个高层领导者,这就决定了越多精英参与的决策思虑更为全面可靠,质量更高,失误更少;根据这一点,民主政治下,国民议会反复讨论更有利于作出精确的决议,而专制下官员决策则轻率、自以为是和欲速不达,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和逻辑不完整的问题;
2、决策监督:民主下,权力受到国民议会和公众监督,更倾向于为公众利益服务;专制下,权力不受议会制约,决策更容易偏私;
3、决策即时性:民主下,官员选举任期一般不长,议员多来源于社会,长期生活于社会,更了解社会真实信息;专制下,官员终身制,领导同志几十年不接触社会,通常只能了解几十年前旧的社会信息,新信息了解较少,决策片面而落伍,多是闭门造车;
4、决策互动性:民主下,权力源自公众,国民议会对公众负责,公众有什么意见直接向市县级国民议会反映,中间只有一层环节,互动性强,交流速度快;专制下,重大事务最终要向中央等上级部门负责,中间的政治环节众多,社会公众有意见很难上达天听,交流和互动性差!
我的回帖是:
本人才疏学浅,只能从自己所理解的角度和楼主进行一下交流。
从根本上,本人就不太认可西方的民主选举以及所伴随的民主决策制度,至少这种制度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西方的所谓民主制度,其实也并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的民主被世界许多国家所推崇,但是亚洲的印度,菲律宾等以及拉美的阿根廷,巴西等都是实行的美式民主,但是结果怎么样呢?美国式民主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美国的繁荣强大,反而带来了民主所导致的决策效率低下,政局动荡等等。
西方的民主,是建立在一种假设,即假设个体都是理性的个体,这样大多数的个体所共同选举出的候选人或者政府就应该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愿,就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表面看起来这很正常也很合理,但是,不要忘记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
2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审讯。警察告诉他们:如果两个人都坦白,各判刑8年,如果两个都抵赖,各判1年(或许是因为证据不足);如果其中一个人坦白而另一个人抵赖,坦白的放出去,不坦白的判刑10年。
每个囚徒都有两种战略:坦白和抵赖。有中每一格的两个数字代表对应战略组合下两个囚徒的支付(效用),其中第1个数字是第1个囚徒的支付,第2个数字为第2个囚徒的支付。战略形式又称标准形式,是博奕的两种表述形式之一。但我们也可以把上述表格改写为真值表的格式,即:
A B A B
坦白 坦白 -8 -8
坦白 抵赖 0 -10
抵赖 坦白 -10 0
抵赖 抵赖 -1 -1
在这个例子里,纳什均衡就是(坦白,坦白):给定A坦白的情况下,B的占优战略是坦白;同样,给定B坦白的情况下,A的占优战略也是坦白。结果是,每个人都选择坦白,各判刑8年。用二难推理的形式表示就是:B的考虑是:如果A选择坦白,则我选择坦白比选择抵赖好,因此,我选择坦白;如果A选择抵赖,则我选
择坦白比抵赖好,因此,我选择坦白。A或者坦白,或者抵赖。所以,我选择坦白。反之,A的考虑也和B一样,在形式上都属于二难推理的简单构成式。
囚徒困境所反映出的深刻问题是,人类的个人理性有时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聪明的人类会因自己的聪明而作茧自缚。
可见,在美式民主下,大多数人根据自己判断所做出的选择,很可能会造成决策的失误——甚至选举出希特勒这样的国家元首。所以,个人认为,对西方的民主不必过于感冒。
个人认为,国家治理的最理想的方式,既不是绝对的民主也不是绝对的专制,而是一种叫做“开明的专制”。开明,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相对的专制,则保证决策的令行禁止。
楼主认为,民主政治下,选举的公正性更好,监督情况更好等等,这我暂且不否认。可是,不能忽视的是,那种民主是需要庞大的资金来进行宣传等竞选活动的。即使你有天大的治国才能,而没有种种宣传活动来让公众认识你了解你,那你一样不会成功——而上台的很可能就是善于竞选,夸夸其谈的希特勒陈水扁似的政客。即使如楼主所说,民主选举下贿选的成本很高,但是西方的民主选举完全可以通过令人眼花缭乱的竞选宣传,达到同样的目的,这就比楼主所设想的贿赂每一个选民要容易的多,成本也低的多——毕竟,选民难免有丛众心理。所以,这比楼主所说的贿赂几个主要领导并不困难到哪里去。
从决策角度来讲,上面我已经提到了,本人最推崇的治国方式是开明的专制。不妨让一些精英阶层进行一种专家治国。毕竟,在现今的人大代表或国会议员中,真正懂得治理国家的是少数,这是由他们的职业和出身决定的,就好象你不可能奢望人大中的农民代表制定出合理的工业发展规划。所以,莫不如采取专家治国的方式,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有效性。而广大的民众,更多的是从自己眼前的局部的狭隘利益出发,很难有一个长远的全局的眼光。比如,现在的农民都想进城,可是如果真的按照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意见,不限制农民的进城,那等待我们的将是拉美那种恶性的城市化,最终对整个国家都是灾难性的。大家不要忘记,在亚洲四小龙发展的黄金时期,他们都不是民主的制度。韩国是军政府专制,台湾处在两蒋的统治之下,新加坡直到现在仍然是李氏家族,香港也是由英国委派的港督所管辖。可见,民主同经济发展没有必然联系。因此,所谓的民主,并不一定能保证决策的质量。而决策的及时性,更受制于美式民主所带来的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而造成的政策不连续,决策效率低下。至于决策的互动性,只要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采纳民意,应该是不成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