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的:明确博弈论的研究对象、性质、框架体系,提高对博弈论重要性的认识与运用博弈论工具的能力。
教学要求:阐明博弈论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原理。
教学重点: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教学难点: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第一节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与分类
一、博弈论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博弈论?
博弈论(gametheory),又译为对策论,就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实际上,博弈是一种日常现象。在经济学中,博弈论是研究当某一经济主体的决策受到其他经济主体决策的影响,同时,该经济主体的相应决策又反过来影响其他经济主体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
(二)博弈论的基本概念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为、信息、策略、收益、结果、均衡。
参与人(player),又称局中人,是指博弈中选择行动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如厂商、政府、国家)。
行为(action)是指参与人的决策变量,如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决策中的各种商品的购买量;厂商利润最大化决策中的产量、价格等。
策略(strategies)又称战略,是指参与人选择其行为的规制,也就是指参与人应该在什么条件下选择什么样的行动,以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
信息(information)是指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的知识,特别是有关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和行动的知识。即该参与人所掌握的其他参与人的、对其决策有影响的所有知识。
收益(payoff)又称支付,是指参与人从博弈中获得的利益水平,它是所有参与人策略或行为的函数,是每个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如消费者最终所获得的效用、厂商最终所获得的利润。
结果(outcome)是指博弈分析者感兴趣的要素集合。
均衡(equilibrium)是指所有参与人的最优策略或行动的组合。这里的“均衡”是特指博弈中的均衡,一般称之谓“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
http://www.ahut.edu.cn/jpkc/xfjjx/04/W/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