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威廉夏普、默顿米勒和哈里马科维茨。威廉·夏普(WILLIAM F.SHARPE)(1934-),美国人,由于他在金融经济学方面做出了开创性工作,获得诺贝尔经济奖。默顿·米勒(MERTONM. MILLER)(1923-2000),美国人,由于他在金融经济学方面做出了开创性工作,获得诺贝尔经济奖。哈里·马科维茨(HARRYM. MARKOWITZ)(1927-),美国人,由于他在金融经济学方面做出了开创性工作,获得诺贝尔奖。1991年:罗纳德·科斯。罗纳德·科斯(RONALDH.COASE),英国人,由于他揭示并澄清了经济制度结构和函数中交易费用和产权的重要性,获得诺贝尔奖。1992年:加里·贝克。加里·贝克(GARY S. BECKER)(1930-),美国人,由于他的将微观经济理论扩展到对人类相互行为的分析,包括市场行为,而获诺贝尔奖。1993年:道格拉斯·诺斯和罗伯特·福格尔。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NORTH)(1920-),美国人,由于他建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而获得1993年诺贝尔经济奖。重要著作:、《美国的经济成长》(TheEconomic Growth of the UnitiedStates)、《美国过去的经济增长与福利:新经济史》(Growth andWelfarein the American Past:A New EconomicHistory)、《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Institutional Change andAmerican Economic Growth)、《西方世界的兴起:新经济史》(The Rise ofthe Western World:A New EconomicHistory)、《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History)、《制度、制度的变革与经济表现》(lnstitution,Institutional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罗伯特·福格尔(ROBERT W. FOGEL)(1926-)、罗伯特·福格尔(ROBERT W.FOGEL)美国人,由于他用经济史的新理论及数理工具重新诠释了过去的经济发展过程,所以获得1993年诺贝尔经济奖。1994年:约翰·海萨尼和约翰·纳什。约翰·纳什(JOHN F.NASH)(1928-),美国人,由于他与另外两位数学家在非合作
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论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对
博弈论和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获得1994年诺贝尔经济奖。约翰·海萨尼(JOHNC. HARSANYI)(1920-),美国人,由于他与另外两位数学家在非合作
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论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对
博弈论和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由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奖。1995年:罗伯特·卢卡斯。罗伯特·卢卡斯(ROBERT LUCAS)(1937-),美国人,他倡导和发展了理性预期与宏观经济学研究的运用理论,深化了人们对经济政策的理解,并对经济周期理论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由此获得1995年诺贝尔经济奖。1996年:威廉·维克瑞和詹姆斯·莫里斯。詹姆斯·莫里斯(JAMES A.MIRRLEES)(1936-),英国人,由于他在信息经济学理论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经济激励理论的论述,获得1996年诺贝尔经济奖。威廉·维克瑞(WILLIAMVICKREY)(1914-1996),美国人,由于他在信息经济学、激励理论、
博弈论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获得1996年诺贝尔经济奖。1997年:迈伦·斯科尔斯和罗伯特·默顿。罗伯特·默顿(ROBERT C.MERTON)(1944-)1944年生于美国纽约,由于他对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所依赖的假设条件做了进一步减弱,在许多方面对其做了推广,因而获得1997年诺贝尔经济奖。1966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工程数学学士学位,1967年获加州理工学院应用数学硕士学位,1977年获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1970-1988任教麻省理工学院,1988至今执教于哈佛大学.1973年默顿在《经济和管理科学杂志》上发表了《理性期权定价理论的文章》,对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假定条件做了进一步削弱,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对布莱克-斯科尔斯的研究做了推广.他对布莱克—斯科尔斯原用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改进,以股价变动的跳跃过程而不是扩散过程为出发点,也就是认为股价变动是不连续的,可以从一个价格跳到另一个价格而不经历其间的价格.这样推导出的公式更加现实.从1973年后,默顿和布莱克以及斯科尔斯继续合作,在专业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不少论文,将定价公式扩展到许多衍生金融品上.在1974年默顿发表的《企业债务的定价》一文中,他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解决了企业的定价问题,1977年他又发表了对贷款担保进行分析的文章,为大型项目成功实施融资提供了帮助。默顿对企业债务的这种分析,使人们认识到:可以利用期权定价方法对所有具有期权特点的决策问题进行研究,从而使得期权定价理论在投资决策分析中得以广泛应用.期权思想的确立修正了传统的净现值方法.也就是说在投资可以延迟的情况下,企业持有了看涨期权,而此时只有当净现值远大于零时,进行投资才是最优决策,这种分析结果与实际中的最优投资情况往往是相吻合的.许多项目的建设常常需要多期投资才能完成,由于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较长,在建设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最终产品价格的上涨或下跌、预期投入成本是否要增加等因素决定是否扩大建设规模还是暂时性或永久性停止项目建设。因此这类投资决策可以看作是对复合期权的选择,每阶段完成后企业就具有了是否完成下阶段的期权。投资的最优规则就可归结为如何有效地执行期权,这种决策方式较传统方法的优点在于将整个项目各阶段结合起来进行评价,使决策的准确性更强。可以说默顿等人的理论开创了一个新的领域,从1988年起,这个新的领域被命名为“金融工程”。“金融工程”主要是要求在日常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上是有定量的理论可以运用的,这是20世纪经济科学中最大的一个进展。从科学意义上讲,这一理论把数理经济从丁泊根到萨默尔逊的努力推到了最高峰。迈伦·斯科尔斯(MYRONS. SCHOLES)(1941-),美国人,由于他给出了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公式,该法则已成为金融机构涉及金融新产品的思想方法,由此获得1997年诺贝尔经济奖。斯科尔斯1961年获工程学士学位,1964年获芝加哥MBA学位,1969年获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68年-1973年执教麻省理工学院,1972-1983执教芝加哥大学,1983至今执教斯坦福大学。斯科尔斯与已故的经济学家费西尔·布莱克曾于1973年发表《期权定价和公司债务》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们给出了期权定价公式,即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它与以往期权定价公式的重要差别在于只依赖于可观察到的或可估计出的变量,这使得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避免了对未来股票价格概率分布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依赖,这主要得益于他们认识到,可以用标的股票和无风险资产构造的投资组合的收益来复制期权的收益,在无套利情况下,复制的期权价格应等于购买投资组合的成本,好期权价格仅依赖于股票价格的波动量、无风险利率、期权到期时间、执行价格、股票时价。上述几个量除股票的估计也比对未来股票价格期望值的估计简单得多。市场许多大投资机构在股票市场和期权市场中连续交易进行套利,他们的行为类似于期权的复制者,使得期权价格越来越接近于布莱克-斯科尔斯的复制成本,即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所确定的价格。布莱克和斯科尔斯通过对1966年至1969年期权交易价格数据的分析、另一学者哥雷对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成立后前七个月交易价格的分析都证实了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准确性。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复制法则的重要性还在于,它告诉人们可以利用已存在的证券来复制符合于某种投资目的的新的证券品种,这成为金融机构设计新的金融产品的思想方法。该论文中关于公司债务问题的论述也极富创建性,指出:企业债务可以看作一组简单期权合约的组合,期权定价模型可以用于对企业债务的定价,这包括对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定价。传统方法在分析权益价格、长期债务、可转换债券时,对资本结构中不同的组合成分结合起来进行考虑。利用期权定价理论评价企业债务时,对资本结构中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时进行评价,这样就考虑了每种资产对其他资产定价的影响,确保了整个资产结构评价的一致性。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对某一特定证券定价时,不象统计或回归分析那样,需要这种证券或与其相类似证券以往的数据,它可以对以往所没有的新型证券进行定价,这一特性扩大了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为企业新型债务及交易证券如保险合约进行定价提供了方法。1998年:阿马蒂亚·森。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 )(1933-),印度人,由于他对福利经济学几个重大问题做出了贡献,包括社会选择理论、对福利和贫穷标准的定义、对匮乏的研究等作出精辟论述,荣获诺贝尔经济奖。1933年出生于印度孟加拉湾,1959年在英国剑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其后先后在印度、英国和美国任教,1998年离开哈佛大学到英国剑桥三一学院任院长,他曾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写过人类发展报告,当过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的经济顾问。解决"投票悖论”,阿马蒂亚·森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四项主要贡献之一,是解决了名为"投票悖论"的问题。这问题可以用包括三个人物和三项选择的例子来解释。假设人物1选择是a,其次是b,最后是c;人物2的选择顺序是b、c、a;人物三是c、a、b。他们的选择可以表示为:就人物1和3的组合而言,a的选票多余b;但在人物1和2之间,b的选票多于c;在人物2和3之间,c的选票多余a。这里出现一种投票悖论,破坏得多数票者获胜的规则。投票悖论对公共选择问题显然是一种固有的难题,所有公共选择规则都不能避开这个问题。阿马蒂亚·森建议的解决方法实际上非常简单,假设将人物1的选择中a和b的项目互掉如下:3-cab,2-bca,1-bac。现在b胜过c(人物1和2),c胜过a(人物2和3),而b也胜过a(人物1和2),投票悖论已告消失,惟有b获得大多数票而获胜。阿马蒂亚·森在以上的例子中察觉,所有人物均同意a项并非最佳。因此,理应可将这种论证伸展至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中任何一种选择模式:(1)所有人物同意其中一种选择不是最佳,(2)同意某一项不是次佳,或(3)同意某一项不是最差。至于有四项或四项以上的选择情况时,每个包括三项选择的子集合须符合这三种条件之一。这就是阿马蒂亚·森著名的价值限制理论,它产生的结果是得大多数票者获胜的规则总是能达成唯一的决定。引入“个人选择”,他的第二个主要贡献,就是引入了个人选择的概念,令公共选择理论内容更丰富。除了社会上可供选择的元素外(譬如政府的税收政策),他印入私人方面的元素(譬如个人利得)。私人元素的排列全由这些元素的拥有人来评估,这种情况与社会元素是有所不同的。他证明了,在尊重个人权益与做出集体决定之间,有基本的矛盾存在。换言之,没有一个集体决议机制能与尊重个人并存。挑战“不可能定理”,阿马蒂亚·森克服了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罗的不可能定理衍生出的难题,在这方面充分显示出他的睿智。他的另一项贡献是关于如何比较人际间的满足水平。以前的学术文献主要提出了两种处理方法,而阿马蒂亚·森对这两种方法均具贡献。其中一种方法是,就阿罗所定出的四个假设(公理),逐一地加以放宽,并考察放宽的后果。这些公理本身没有什么不好,但更好的做法是增加它们的信息内容。阿罗假设不可将不同人之间的满足程度互相比较,但阿马蒂亚·森却引入满足感的可度量性和可比较性。他和其他学者证明了,如果可具备更多的信息,实在可以扩展合理的社会福利函数的范围。一旦个人的满足水平可视为人际间可比较的,则你已可以做出不同种类的社会评价。阿马蒂亚·森的主要代表著作:《技术选择》(Choiceof chniques,1960),《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Collective Choice andSocial Welfare,1970),《论经济不公平》(On EconomicIneguality,1973),《就业、技术与发展》(Employment Technology andDevelopment,1975),《贫穷和饥荒》(Poverty andFamines,1981),《选择、福利和量度》(Choice Welfare andMeasurement,1982),《资源、价值和发展》(Resources Value andDevelopment,1984) 。